10与26日,从成都市政府网站获悉,《关于促进城市共同配送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按照《意见》,成都市中心城区将加快构建以专业化和规模化第三方物流为主体、以标准化集中配送车辆和城市共同配送中心等设施为载体、以现代信息和物流技术为支撑的城市共同配送体系。
《意见》规划了成都市城市共同配送发展的两个阶段:在集中配送阶段(2014-2016年),将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供货商的货物集中存储于绕城高速以外的物流集中发展区,再由标准化集中配送车辆配送至该商贸流通企业全市各个门店;在共同配送阶段(2017-2018年)则将逐步由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多用户共同配送中心,统一存储管理供货商货物,再由标准化集中配送车辆配送至多个商贸流通企业全市的不同门店。
值得一提的是,成都市将设立城市集中配送示范区,整合新都区、龙泉驿区、双流区等物流园区(中心)和物流服务站的标准化仓储设施,设立统一监管的“城市集中配送示范区”。引导采取与第三方合作创新模式,在社区服务机构、连锁商业网点、大型写字楼、机关事业单位、大学校园等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快件集中投递和收件公共服务网点,鼓励推广设置智能快递箱,为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提供投递和收件服务。探索利用城市公建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用房等设立快递中转站或“快递超市”,有效解决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和快递投递“最后100米”的快件中转投递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