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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5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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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地调研云仓配企业发展和党建工作情况,5月12日上午,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物流行业党委书记黄楠,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黄政档等省物流行业党委调研组一行莅临云仓配参观指导。弘信创业工场联合创始人、云仓配董事李震,云仓配副总经理付驰峰等公司领导陪同接待并参加座谈。公司领导对省物流行业党委调研组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调研组一行在观看了公司所在地银龙大厦楼宇党建情况之后,重点参观了云仓配厦门总部,...
2023 - 05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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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美团闪购城市仓项目组与云仓配供应链管理(厦门)有限公司在云仓配东莞凤岗配送中心举行开仓仪式。美团闪购城市仓项目组负责人、云仓配仓配运营中心总监张厚锐等人参加此次开仓仪式。云仓配东莞凤岗配送中心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东深路风港段。此配送中心将大大提升云仓配在深圳、东莞城市群及周边的仓配服务能力,也是云仓配在全国智慧仓配物流服务网络的又一重大布局。云仓配勇于接受挑战,主动拥抱学习零售新业态...
2023 - 03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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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于企业职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公司在3月15日下午,邀请了林远强律师结合典型案例,从杜绝职务侵占等方面,对公司员工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讲解,以案说法,并且详细解析了职务侵占罪的危害。讲座后,律师与在场职工进行了“一对一”的深入交流,就一些企业当中常见的法律难题给予认真全面解答。
2023 - 03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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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万象更新。在这生气盎然的季节里,我们喜迎“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节日当天,人力行政部门代表公司向全公司广大妇女同志致以节日亲切的问候!一直以来,我们公司的女同胞们始终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工作中去,充分施展聪明才智,在工作、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都发挥了“半边天”作用,充分展示了蓬勃向上的新时期女性的精神风貌,成为推动公司发展壮大的一支重要力量。愿公司全体女同胞们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
2022 - 1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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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仓配供应链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一.仓配天下 E路轻松云仓配供应链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供应链服务企业,4A级物流企业,同时也是商务部第一批物流标准化重点推进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供应链服务,包含提供厂内物流、仓储、配送、信息化、金融结算服务等全流程供应链解决方案。公司通过物流+科技+金融的融合, 赋能产业链实现“短链”升级,助力产业“物流数字化”变革。云仓配目前在全国...
新闻资讯
2016 - 09 - 23
9月20日,交通部在其官网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了道路运输企业名下车辆联控数据考核标准,并且将考核结果信息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安全评估的内容,作为道路运输企业线路招标和新增运力等业务管理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道路运输企业将被纳入重点安全监管对象,依法责令整改。  通知全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现将修订后的《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联网联控系统考核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联网联控系统考核表(道路运输企业)  3.联网联控系统考核表(服务商)  交通运输部  2016年9月5日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提升监控数据质量,保障联网联控系统稳定可靠运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令第5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营运车辆是指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本办法所称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下简称联网联控系统)是指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企业建立的依托卫星定位系统技术的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监控体系,包括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部级平台)、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省级、地市级、县级)监管平台、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社会化监控平台。  联网联控系统各级各类平台的考核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部级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省级...
2016 - 09 - 23
9月21日开始,随着一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即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的正式实施,以后上图视频中的情形将会成为常态,对于国际贸易中的集装箱运输业将带来“洪荒”般的冲击!       其中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从2016年9月2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标准,希望货车司机、车主、有关源头装货企业严格执行。具体关注以下事项:   一、新标准比旧标准允许装载量减少,最大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   二、不论什么车型,每超过标准1吨,处罚500元,同时相应记分;   三、每发现一辆车超载一次,实行“一超四罚”即罚车主、罚驾驶人、罚货运企业、罚装货企业(场所)。  具体处罚事项为: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
2016 - 09 - 12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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